金隅集团信息披露获六连“A”

金隅,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近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了2019-2020年度沪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经综合评价,金隅集团荣获披露工作“A”级评价,这也是公司连续第六年获此殊荣。

评价期内,公司共发布了106份公告及其附件(含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对于公开发行债券、金隅公益基金会设立、竞拍取得资产等应当披露的交易和事项均进行了详细的披露。公司在上交所投资者互动平台“上证e互动”共回答投资者问题107个,内容涉及金隅冀东水泥业务、水泥窑协同处置进展、雄安新区建设等投资者关心、关注的各类问题。在投资者关系方面,通过组织和参与网络业绩说明会、业绩电话会、券商投资策略会、反向路演以及接待分析师和机构投资者上门调研等方式,累计接待投资者323人次,保持与资本市场良性互动。

上交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评价以引导和督促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及其相关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目的,是一项综合指标,全面评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合规性、有效性,落实分行业信息披露要求、信息披露相关制度建设和资源配置、董事会秘书日常信息披露履职、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该评价按照分数形成A、B、C、D四档结果,分别对应信息披露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其中得分90分以上为A。根据上交所数据,每年获评A级的上市公司约为20%,连续3年获评A级的公司占比约8%。

“A”级评价结果不仅是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肯定,更是对公司治理、三会运作、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各项证券事务工作的全面肯定。作为上交所监管分类的依据,公司将被列入“豁免/快速审核类”,有利于开展日常信息披露工作,有利于上交所对上市公司再融资等市场准入事项出具批准意见。

自2015年上交所《信息披露工作评价办法》正式实施以来,金隅集团连续六次荣获信息披露工作“A”级评价,成绩来之不易。这得益于集团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一直高度重视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工作,得益于集团各部门以及各二级集团、所属子公司的通力配合。“A”级评价结果不仅体现了证券监管机构对于金隅集团规范治理程度和市场化运作水平的高度认可,更为集团塑造良好形象、与资本市场进行良性互动奠定了扎实的信用基础。 

09-01